【財華社訊】北京控股(00392-HK)公布,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北京市燃氣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收到國家發改委的《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北京燃氣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項目核准的批覆》(發改能源[2020]36號)。根據批覆文件,國家發改委同意建設天津南港液化天然氣應急儲備項目。
該項目位於天津市濱海新區南港工業區,其建設内容主要包括接收站、碼頭及外輸管道三部分。接收站主要包括10座20萬立方米LNG儲罐及相關配套接卸、氣化、裝車等設施,並預留2座20萬立方米儲罐擴建用地。碼頭工程主要包括1座LNG卸載碼頭,設計接卸能力為500萬噸/年。外輸管道工程主要包括新建1條設計輸氣量爲45億立方米/年的外輸管道,管道經天津、河北兩省市,終點爲北京市城南末站,綫路全長229公里。
本接收站最大能力爲618萬噸/年。項目分三期建設,第一期建設將初步形成應急供應體系,包括1座LNG卸載碼頭、1座LNG船泊位、4座儲罐及氣化設施和裝載配套設施,進京管線全面竣工,力爭於2022年底前完工;第二期建設4座儲罐,力爭於2023年底前完工;第三期建設2座儲罐,力爭於2024年底前完工。
北京燃氣擬成立獨立公司,負責天津南港LNG項目的投資、建設及運營,通過提供接卸、儲存、氣化、裝車及氣態外輸等服務,收取氣化費、液態加工費及管輸費,覆蓋總成本費用、稅費,並獲得合理投資回報。
項目投資總額爲201.3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建設投資費192.6億元,建設期利息8.4億元,流動資金0.3億元。北京市政府將提供30%(57.8億元)無償補助資金用於項目建設。
北京燃氣計劃通過自有資金、金融機構低息政策貸款等方式籌措天津南港LNG項目建設所需資金。根據北京市政府對該項目的功能定位以及承諾的順價機制、LNG採購差價補貼政策,北京燃氣在應急保供模式下可獲得合理投資回報,滿足其投資收益水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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