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消息,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個人信息保護法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確:①通過自動化決策方式向個人進行信息推送、商業營銷,應提供不針對其個人特徵的選項或提供便捷的拒絕方式②處理生物識别、醫療健康、金融賬戶、行蹤軌迹等敏感個人信息,應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③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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