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訊,10月27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會議決定,對今年四季度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國内增值稅、國内消費稅及隨其附徵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緩稅。其中,對制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制造業中型企業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申請全部緩稅。緩稅自11月1日起實施,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另外,為纾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四季度的稅款實施緩繳,預計緩稅170億元左右。上述緩稅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