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上交所發佈《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2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業務指南第9號—財務類退市指標:營業收入扣除》,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指南》旨在明確財務類退市指標中營業收入具體扣除事項,提升財務類退市指標可執行性,落實落細退市新規。上交所在《指南》制定過程中,對於不具備持續經營能力的空殼公司進行了摸排,提煉出此類公司利用做大營業收入保殼的常見手段,以目標為導向,有的放矢地制定出相關扣除標準,旨在精準打擊空殼公司,力求實現「應退儘退」。
根據退市新規,2021年年報披露後,上市公司若首次觸及扣非前後淨利潤孰低者為負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的財務類退市指標,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ST)。已經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司,即*ST公司,2021年若繼續觸及退市指標,將直接退市。投資者應當高度關注相關上市公司可能披露的年度業績預告、業績預告更正公告、業績快報、業績快報更正公告、風險提示等公告,謹慎做出投資決策,切實防範投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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