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關於完善能源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見》。意見提出,推動構建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能源供應體系。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對區域內現有煤電機組進行升級改造,探索建立送受兩端協同為新能源電力輸送提供調節的機制,支持新能源電力能建盡建、能並盡並、能發盡發。各地區按照國家能源戰略和規劃及分領域規劃,統籌考慮本地區能源需求和清潔低碳能源資源等情況,在省級能源規劃總體框架下,指導並組織制定市(縣)級清潔低碳能源開發利用、區域能源供應相關實施方案。各地區應當統籌考慮本地區能源需求及可開發資源量等,按就近原則優先開發利用本地清潔低碳能源資源,根據需要積極引入區域外的清潔低碳能源,形成優先通過清潔低碳能源滿足新增用能需求並逐漸替代存量化石能源的能源生產消費格局。鼓勵各地區建設多能互補、就近平衡、以清潔低碳能源為主體的新型能源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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