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現正審議修訂職安健條例,包括提升導致極嚴重工業意外嘅罰款。工程界議員盧偉國指,業界都同意調整罰則,畢竟相關法例已經廿多年未有檢討,過去嘅罰款金額今日已不合時宜,然而要調整到邊個水平至可以形成足夠阻嚇力呢?實在值得商榷。佢又認為即使條例修訂得到通過,仍有賴業界同相關從業員遵守安全指引並形成一種文化,方可避免令人遺憾嘅工業意外。
盧偉國日前出席網台節目,談及今次修訂,勞工處建議可循公訴程序定罪者,最嚴重可罰款1,000萬,監禁兩年。但佢指出,兩、三年前政府曾向業界表示,建議罰款係營業額一成,但最高唔超過600萬。對於職安健罰款同營業額掛鈎嘅主張,盧表示不解,而當局嘅解釋,話係參照競爭法而得出依營業額罰款嘅建議。盧即場駁斥當局嘅講法,指競爭法同職安健不可類比,事關違反競爭嘅目的,係謀求更多經濟利益;然而承建商謀求更多生意,係唔會刻意造成意外,況且有工業意外嘅紀錄,仲會影響到日後落標添!盧話當局見拗佢唔過,曾一度建議將罰則提升到5,000萬,但後來呈交議會審議,又突然縮水至1,000萬。到底罰款600萬、5,000萬還是1,000萬,先至可以形成足夠阻嚇?盧話希望府政府解釋清楚,唔好「隨口噏」囉。
講起修訂職安健條例,話題難免涉及近日多宗嚴重工業意外。盧偉國坦承各行各業中,建造業嘅奪命意外比率佔最高。但佢強調業界多年來都努力提升安全水平,地盤管理亦有長足之進。雖然廿年來嘅意外率逐年降低,唯獨死亡數字仍然徘徊喺一年廿宗左右。盧話每當有奪命意外發生,業界中人既難過又沮喪,大家不禁反思問題何在?而政府加重罰則,又能否杜絕工業意外呢?
盧偉國話屋宇署、勞工處、建造業議會,都有就地盤監督作業,或相關器材操作而制訂守則及指引,而呢啲資料亦早已見諸網絡,但點解仍然會出事呢?皆因麻痹、疏忽、大意囉!盧以早前嘅沙井意外為例,指即使已提供安全設備,但唔知點解會「鬼掩眼」,貪方便略去應該做嘅程序,以為落去做少少嘢唔怕嘅,點知咁就出事嘞!盧話安全文化唔係單靠僱主或專業人士,而係包括管理人員同前線工友共同形成㗎。雖然港人工作講求效率,但其實好多意外都係貪快所造成,所以真係要停一停,Check一Check,確保安全先至開工。畢竟疏忽大意,就算立咗例都唔可以防止悲劇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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