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中央網信辦秘書局、中國證監會辦公廳印發《非法證券活動網上信息內容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嚴格落實證券業務必須持牌經營要求。指導網站平台、移動應用程序商店將核驗證券服務資質作為開展證券領域業務合作、應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獲相關資質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網站平台加強賬號管理,有關賬號在推廣證券投資咨詢服務、發布證券投資咨詢文章、報告或者意見時,要明示所在證券投資咨詢機構或證券公司名稱、個人真實姓名及其登記編碼。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對整改不及時不到位的,網站平台不得再為其提供證券投資咨詢信息發布服務。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