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藝人安于晴早前到泰國旅行時,遭泰國警察臨時檢查時勒索,要求她支付2萬7千泰銖之後,才放行她與她的朋友。安于晴在社交平台公開事件,泰國當局首先否認,但之後改口承認事件。
泰國國家警察總長丹隆薩表示,作為國家警察的負責人,向事件的受害者致歉,他又強調,泰國還有很多好警察,一定會繼續為遊客提供最好保護。
事發時,安于晴與朋友乘坐電召車回酒店時遭臨檢,之後有警察要求他們付錢避開檢查,安于晴給錢後離開,之後公開事件,泰國警方之後拘捕7名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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