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島區昨日凌晨出現大停電,多區受到影響,港燈調查發現,是進行線路保養維修時有設備發生故障,不過,根據政府與兩電的協議,如果事故之後65分鐘內恢復供電,電力公司可以獲得獎賞約550萬元,有議員就批評不合理。
根據政府與兩電的協議,只要停電之後65分鐘內恢復供電,電力公司可獲額外0.015%准許利潤。立法會議員梁熙就認為不合理,他表示,供電是港燈責任,而電力公司已經有8%利潤保證,穩賺不蝕的生意,出意外之後仍然獎勵是難以接受,他認為要參考港鐵機制,按單一事件計算罰則。
環境及生態局之後表示,今年會進行中期檢討,考慮公眾意見以及兩電運作表現,再提出修訂賞罰機制。當局亦要求港燈就事故在4星期內提交詳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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