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研究區議會改革小組今日召開會議,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表示,《基本法》無就區議會組成作出說明,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要由選舉產生完全不同,區議會不一定由選舉產生,更遑論是普選,所以將區議會說成是民主進程的一部分,是曲解《基本法》,偷換概念。
對於有議員提議區議會改名為「區域地區諮詢議會」,曾國衛表示,區議會名稱深入民心,不希望改名令市民感到陌生,又指選舉經費會適當調整,到時會交代。
議員陳克勤亦關注當局如何監察區議員的表現,民政及青年事務局長麥美娟就指,如果有三名區議員向區議會主席提出,當局就會成立委員會啟動調查,最後視乎嚴重性作出提醒或暫停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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