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今日,財政部發佈《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境内投資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社保基金會直接投資的8大範圍,包括銀行存款、同業存單,符合條件的直接股權投資、產業基金、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優先股,經批準的股票指數投資、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這也意味著今年大行其道的ETF等指數基金經批準可納入社保基金直接投資範圍。(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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