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工信部等三部門發佈《關於優化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監管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為提升監控化學品進出口管理效能,現決定自2024年2月1日起優化部分低濃度三乙醇胺混合物進出口的監管措施。三乙醇胺含量較低的非醫用消毒劑、合成洗滌粉、化妝品、墨水等消費類商品,防擴散風險可控,不屬於《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證管理目錄》中三乙醇胺(海關商品編號2922150000)和三乙醇胺混合物(海關商品編號3824999950)項下的管控物項,無需辦理監控化學品進出口審批手續,無需辦理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許可。(財聯社)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