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商務部、財政部等7部門聯合印發《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細則》明確了補貼範圍和標準。自《細則》印發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冊登記的新能源乘用車,並購買符合節能要求乘用車新車的個人消費者,可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其中,對報廢上述兩類舊乘用車並購買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補貼1萬元;對報廢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燃油乘用車並購買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車的,補貼7000元。
財華網所刊載內容之知識產權為財華網及相關權利人專屬所有或持有。未經許可,禁止進行轉載、摘編、複製及建立鏡像等任何使用。
如有意願轉載,請發郵件至content@finet.com.hk,獲得書面確認及授權後,方可轉載。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財華智庫網(https://www.finet.com.cn)
現代電視 (https://www.fint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