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據國家移民管理局發佈,經國務院批準,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決定自2024年5月27日起,為山西省太原市、内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西藏自治區拉薩市、甘肅省蘭州市、青海省西寧市、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等8個城市符合條件人員簽發往來港澳「個人旅遊簽注」。即日起,上述8個城市戶籍居民以及居住證持有人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設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簽注設備提交申請,辦理「個人旅遊簽注」或者「團隊旅遊簽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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