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據深圳市民政局消息,經市政府同意,深圳市對現行最低生活保障及相關社會救助標準進行調整。深圳市民政局黨組成員郭建介紹,「這是我市連續第8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根據規定,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調整至每人每月1483元,特困人員基本生活供養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373元,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認定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225元,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445元,支出型困難家庭生活扶助金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297元。(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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