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研究制定了《上海市「風光同場」海上光伏開發建設方案》。其中提出,打造風光同場海上光伏集群。按照集約用海、安全可靠、生態友好等原則,充分考慮原有海上風電場的運行和維護需求。統籌做好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銜接,不佔用生態保護紅線、自然岸線、軍事設施保護區、航路和錨地、未開發利用的潮間帶海域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其他區域。聚焦我市周邊東海大橋、臨港、金山、奉賢等已建、在建海上風電場址海域範圍,以「風光同場」的模式進行海上光伏規劃佈局,開發建設百萬千瓦級海上光伏項目集群。(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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