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上海市商務委等六部門印發《上海市加力支持汽車以舊換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燃油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含當日,下同),個人消費者購買國六b排放標準的燃油小客車新車,注冊使用性質為非營運的,且在規定期限内,報廢或轉讓(不含變更登記)本人名下在本市登記的國五及以下排放標準非營業性燃油小客車(以下簡稱「舊車」),本市給予個人消費者一次性1.2萬元購車補貼。符合商務部《汽車以舊換新補貼實施細則》(商消費函〔2024〕75號)、《商務部等7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汽車以舊換新有關工作的通知》(商消費函〔2024〕392號)有關條件,按照《上海市落實國家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實施細則》(滬商規〔2024〕13號)已申領一次性定額補貼的,不可重復申領本實施細則明確的相關補貼。(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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