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商務部發佈2025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總量、申請條件和申請程序,2025年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允許量為25700萬噸。2024年底前將第一批允許量下達給符合條件的企業。其後根據企業實際進口情況、經營需求和新增合法產能情況適時追加和調整。近2年無進口業績的企業不再安排允許量。地方申請企業須向所在地省級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中央企業的子公司須通過集團總部統一申請。
申請要求(一)近2年(2023年1月-2024年10月,下同)具有原油進口允許量使用業績或經國家產業主管部門核準具有使用進口原油資格。(二)擁有不低於5萬噸的原油水運碼頭(或每年200萬噸換裝能力的鐵路口岸)的使用權,以及庫容不低於20萬立方米原油儲罐的使用權。(三)銀行授信不低於2000萬美元(或1.4億元人民幣)。(四)擁有從事石油國際貿易專業人員(至少2人)。(五)企業合法依規經營,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稅務、海關和外匯管理法律法規,無未整改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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