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四環生物公告,公司實際控制人陸克平因未及時向江蘇陽光告知被採取取保候審的刑事強制措施和被刑事處罰事項,導致江蘇陽光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相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江蘇監管局決定對陸克平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公司表示將持續關注上述事宜的進展情況,並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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