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六部門發佈關於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加快交通運輸和可再生能源融合互動。建設可再生能源交通廊道。鼓勵在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休息區、鐵路車站、汽車客運站、機場和港口推進光儲充放多功能綜合一體站建設。加快發展電動乘用車,穩步推進公交車電動化替代,探索推廣應用新能源中重型貨車。積極探索發展電氣化公路,加大鐵路電氣化改造力度。推進船舶靠港使用岸電,鼓勵綠色電動智能船舶試點應用。推動可持續航空燃料應用,開展電動垂直起降航空器試點運行。有序推廣車用綠色清潔液體燃料試點應用。支持有條件的地區開展生物柴油、生物航煤、生物天然氣、綠色氫氨醇等在船舶、航空領域的試點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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