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中國恒大(03333.HK)公佈,根據於2024年11月11日發出的命令,法院指示取消原定於2024年11月14日上午10時正舉行聆訊,及將申請押後,以於將予釐定日期(預留一日)舉行聆訊。法院亦表示聆訊日期很可能不會早於2025年2月20日。
根據於2024年11月5日發出的命令,法院指示,倘於任何債券、票據或類似文書中持有經濟權益(據此公司對其負有責任)的任何人士(「最終持有人」)希望在聆訊中發言,則該最終持有人同樣有權出席聆訊並在聆訊中發言。倘超過3名最終持有人表示有意在聆訊中發言,則需尋求法院的進一步指示。於2024年11月7日,已向清盤人已知的最終持有人發出該指示通知。
此外,公司股份自2024年1月29日起暫停買賣,並將繼續停牌,直至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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