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1月15日,香港證監會公開譴責左萍違反《收購守則》下的強制全面要約責任,並對其施加為期六年的冷淡對待令。
在2023年11月2日至2023年11月20日期間,左在市場上多次買入並賣出國茂控股有限公司股份。鑑於上述的交易,她在2023年11月20日所持的國茂股權,由原本的0%增至佔國茂當時已發行股本的30.22%,因而觸發了《收購守則》規則26.1下的強制全面要約責任。她當時並無就國茂的股份作出任何全面要約。
左承認違反了《收購守則》,令國茂股東失去了就他們的股份接獲全面要約的權利,並同意上述紀律行動。
左的行為未能符合她理應達到的標準,並構成了對《收購守則》其中一條最重要條文的漠視,故應受到嚴厲的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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