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北交所公佈首批公開徵求意見的三件基本業務規則,分别為《北京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上市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試行)》(以下簡稱《交易規則》)、《北京證券交易所會員管理規則(試行)》(以下簡稱《會員管理規則》)。這三件規則是證券交易所履行法定職責,按照《證券法》規定必備的基本規則,構建了公司監管、證券交易和會員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具體來看:一是北交所與滬深交易所監管標準總體一致;二是北交所對市值及財務指標具體設計了4套標準,發行人符合其一即可;三是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等方面體現中小企業特色;四是持續監管新調整,不再實行主辦券商「終身」持續督導;五是避免市場「大進大出」,明確誰應退、怎麽退、退到哪;六是股東減持安排:總體上保持精選層要求不變;七是交易漲跌幅為30%,可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八是北交所為公司制,實行會員管理制度;九是積極探索公司制框架下的會員管理制度。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為9月22日17點前,北交所將根據徵求意見情況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則,經履行有關程序後發佈實施。另外,北交所近期還將就落實公開發行注冊制相關自律規則公開徵求市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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