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銀保監會發佈《理財公司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規定理財公司應當在理財產品設計階段,綜合評估投資資產流動性、投資者類型與風險偏好等因素,審慎確定開放式、封閉式等產品運作方式,合理設計認購和贖回安排。應當持續做好低流動性資產、流動性受限資產和高流動性資產的投資管理,提高資產流動性與產品運作方式的匹配程度。並持續監測理財產品流動性風險,審慎評估產品所投資各類資產的估值計價和變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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