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訊,10月27日,國務院召開常務會議,部署對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等實施階段性稅收緩繳措施,進一步加大助企纾困力度。會議決定,對今年四季度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實現的企業所得稅和國内增值稅、國内消費稅及隨其附徵的城市建設維護稅,以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和合夥企業繳納的個人所得稅(不含其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緩稅。其中,對制造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的稅款全部緩稅;對制造業中型企業的稅款按50%緩稅,特殊困難企業可申請全部緩稅。緩稅自11月1日起實施,至明年1月申報期結束,預計可為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緩稅2000億元左右。另外,為纾解煤電、供熱企業經營困難,對其今年四季度的稅款實施緩繳,預計緩稅170億元左右。上述緩稅延期繳納時間最長為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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