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為堅決貫徹落實好虛擬貨幣“挖礦”整治工作的有關部署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通知》,明確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增補列入《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淘汰類”目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下一步,我們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開展全面整治。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征懲罰性電價,形成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高壓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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