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野豬傷人的新聞,居然引來八方議論關注,恐怕這是野豬萬萬沒有想到的。現在形成了兩派對立的觀點:一派是漁農署,認為野豬走出山坳,進入市鎮供,屢屢傷及無辜,必須撲殺。一派是愛動物人士,認為如果不去惹野豬,何來傷人?
這個世界的麻煩事已經夠多了。但圍繞野豬的去留而引起的輿論交鋒,恐怕只有香港了。香港人是不是閒得蛋疼?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還是先搞清楚……
什麼是野豬?
百度上說,野豬一般指歐亞野豬。歐亞野豬(學名:Sus scrofa):是哺乳綱偶蹄目豬科豬屬下的動物,是一種中型哺乳動物。共有20個亞種,體重90-200千克;體長為1.5-2米,尾長21-38厘米,耳長24-26厘米;肩高90厘米左右。那麼……
野豬的定性是什麼?
文獻記載,俗話說「一豬二熊三老虎」,其中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野豬。當然,這個排名並不是根據三種動物的戰鬥力,而是根據兩個因素:一個是與人相遇的機會;一個是這些動物見到人之後,人能逃跑的機率,因為老虎生性謹慎,如果不是受到威脅,它們很少主動攻擊人,而熊視力較差,只要是順著風跑,它聞不到氣味就相對容易逃脫一些,但是野豬可不管,它們有著極強的攻擊性,即使三五個人站在一起,它也敢衝上去與人搏鬥。所以,久而久之就有了「一豬二熊三老虎」的說法。不過,即便如此,野豬的戰鬥力也是非常恐怖的存在。結論是,野豬確實是一種極為凶猛的野生動物,它對其他生物充滿了敵意,而且本身野豬性情暴躁,其傷人的數量要遠超獅、虎、熊等食肉的猛獸。因此,如果遇到野豬,千萬不要選擇正面硬扛,畢竟即使沒有獠牙的母野豬的撕咬都是很恐怖的。現在,據統計,野豬目前在澳大利亞有兩千萬頭,美國有六百萬頭,意大利一百萬頭,中國有一百五十萬頭。據說香港先有三千三百頭,按面積算,香港居於世界前三,以人口算,在世界百位之內。由此看來……
在香港該殺還是受保護?
野豬在一個地區該殺還是該保護,取決於野豬有沒有氾濫成災。我國是野豬主要的分佈區域之一,但是如今我國野豬是受到保護的,所以不允許捕殺。而美國,甚至可以說已經完全氾濫了。美國農業部通過損失預估,每年野豬帶來的損失可能約為25億美元,甚至還可能更高。所以野豬在美國也並非是什麼保護生物,而是入侵生物種群。
在香港,鑑於野豬滋擾日益頻繁,漁護署在12日頒布了「殺野豬令」,希望抑制野豬的無節制生長。但面對「殺野豬令」,有人全力支持,有人強烈反對。畢竟野豬傷人雖可惡,但它天生長著一副憨厚的皮囊,再加上確實也有性情溫順的野豬存在,很多市民還是對政府的「殺野豬令」感到兩難。據大公報報導,一名七旬老伯林先生表示:「我贊成政府捉到野豬後,將它們人道毀滅,現時太多野豬,四處破壞和襲擊市民。」「我唔驚啲野豬,但我都見過有小朋友被野豬圍,嚇到喊。」市民陳小姐表示,對漁護署將野豬人道毀滅的措施感到殘忍,覺得如果野豬沒攻擊人,未必需要人道毀滅。可開闢「野豬動物園」,或者擴大野豬禁餵範圍,讓野豬自然消亡。
看來,對野豬殺也難,護也難。港人難言殺野豬,只因未到氾濫時。那就暫且放野豬一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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