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政府昨公布,日前警方偵破一宗涉嫌利用網路進行非法賭博及清洗黑錢的案件,以周姓嫌犯為首的11名涉案人士被移送檢察院偵辦。當局披露更多案情資料,以及嫌犯涉嫌觸犯的罪行和刑期。
澳門特區政府新聞局表示,於一年多前,警方初步掌握周姓嫌犯等人涉嫌不法經營賭博的證據,並對該團伙立案偵查。案情顯示,該團伙涉嫌以澳門為基地,在菲律賓架設一個非法網絡直播投注平台,透過「直播場景」吸引內地居民為主要客源進行巨額網上非法賭博,並利用澳門的公司帳戶,透過地下錢莊轉移不法所得。
經初步調查,有充分跡象顯示該團伙成員分別涉嫌觸犯《刑法典》第288條第2款規定的「參加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0年徒刑;《刑法典》第288條第3款規定的「領導犯罪集團罪」,最高可處12年徒刑;第2/2006號法律《預防及遏止清洗黑錢犯罪》第3條規定的「清洗黑錢罪」,最高可處8年徒刑,以及第8/96/M號法律《不法賭博》第1條規定的「不法經營賭博罪」,最高可處3年徒刑。
經對該案11名嫌犯進行訊問,考慮上述犯罪的嚴重性質,尤其考慮該等犯罪對澳門博彩業的合法經營,和對澳門金融秩序的穩定產生嚴重影響和衝擊,為防止相關嫌犯逃脫,刑事起訴法庭接納承辦檢察官的建議,對案中周姓等5名嫌犯依法採用羈押強制措施,對另外6名嫌犯分別採取提供身份資料及居所書錄、繳納擔保金、定期報到以及禁止離境等強制措施。
依照法律,檢察院將繼續對案件進行後續偵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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