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轄下的疫苗可預防疾病科學委員會和新發現及動物傳染病科學委員會與特首專家顧問團暫擬共識,認為18至59歲有高暴露風險人士,又未曾染疫,可按個人需要接種第四針疫苗,與第三針至少相距6個月。
而專家已於上月建議60歲以上人士接種第四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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