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17日,中國證監會發布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相關制度規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中證金融、證券業協會配套制度規則同步發布實施。
此次發布的制度規則共165部,其中證監會發布的制度規則57部,證券交易所、全國股轉公司、中國結算等發布的配套制度規則108部。內容涵蓋發行條件、注冊程序、保薦承銷、重大資產重組、監管執法、投資者保護等各個方面。主要內容包括:一是精簡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堅持以信息披露為核心,將核准制下的發行條件盡可能轉化為信息披露要求。各市場板塊設置多元包容的上市條件。二是完善審核注冊程序。堅持證券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各有側重、相互銜接的基本架構,進一步明晰證券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職責分工,提高審核注冊效率和可預期性。證券交易所審核過程中發現重大敏感事項、重大無先例情況、重大輿情、重大違法線索的,及時向證監會請示報告。證監會同步關注發行人是否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板塊定位。同時,取消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和上市公司並購重組審核委員會。三是優化發行承銷制度。對新股發行價格、規模等不設任何行政性限制,完善以機構投資者為參與主體的詢價、定價、配售等機制。四是完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制度。各市場板塊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統一實行注冊制,完善重組認定標准和定價機制,強化對重組活動的事中事後監管。五是強化監管執法和投資者保護。依法從嚴打擊證券發行、保薦承銷等過程中的違法行為。細化責令回購制度安排。此外,全國股轉公司注冊制有關安排與證券交易所總體一致,並基於中小企業特點作出差異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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