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媒體《華爾街日報》日前刊登一篇關於強積金的報導,當中提到有港人用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提前領取強積金但被拒絕,報導形容為沒收港人的強積金。
積金局發文批評,報導描述積金計劃成員的資產被沒收,強烈譴責相關說法,認為報導誤導公眾,要求刪除錯誤內容。
積金局指,港府不承認BNO作為身份證明,所以強積金計劃成員不能依賴BNO作為永久離開香港的理由,提早領取強積金的申論時,有責任根據香港法例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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