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向十家證券行發出限制通知書,禁止它們處理或處置31個交易帳戶內的某些資產。這些資產與一宗在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涉及一家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公司的股份的疑似社交媒體“唱高散貨”騙局有關。
該十家證券行分別是:興證國際證券有限公司、華富建業證券有限公司、富途證券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帝國國際證券有限公司、力高證券有限公司、輝立證券(香港)有限公司、元庫證券有限公司、盈立證券有限公司、華盛資本證券有限公司及微牛證券有限公司。
有關限制通知書禁止該十家證券行在沒有事先獲得證監會的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或輔助、慫使或促致另一人以任何方式處置或處理該等交易帳戶內的任何資產(以某個數額為限),包括:(i) 就任何證券訂立交易;(ii) 按該等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理證券及/或現金的任何提取或轉移;(iii) 按該等帳戶的任何獲授權人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的指示,處置或處理任何證券及/或現金;及/或 (iv) 輔助另一人處置或以指明方式處理任何有關資產。若該等證券行接獲任何上述指示,亦須通知證監會。
證監會認為,就維護投資大眾的利益或公眾利益而言,發出有關限制通知書是可取的做法。
證監會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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