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財政部、稅務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發布《關於延續和優化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稅減免政策的公告》:對購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免稅額不超過3萬元;對購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的新能源汽車減半征收車輛購置稅,其中,每輛新能源乘用車減稅額不超過1.5萬元。(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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