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樂氏國際控股(01529.HK)公佈,李志剛已獲委任為執行董事,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根據公司組織章程細則第105(h)條,鑒於宋瑞鵬未能履行彼作為執行董事的職務及職責,已通過向宋先生送達當時在任不少於四分之三(或倘非整數,則以最接近的較低整數為準)的董事(包括宋先生)簽署的書面通知,罷免宋先生執行董事一職,自2023年12月9日起生效。
罷免宋先生的執行董事職務不會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營運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響,同時認為上述罷免宋先生的事宜符合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