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月18日,「深圳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深圳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總部企業辦法(修訂版)》自2024年1月19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辦法》對跨國公司總部企業的認定條件進行了調整。對於申報地區總部、總部型機構的企業,分别將母公司資產總額要求由原來的2億美元、1億美元調整為1億美元、5000萬美元,進一步降低認定門檻;對於申報地區總部的公司,取消了必須有被授權管理企業設立在深圳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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