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金融監管總局27日下午召開黨委會議,研究部署《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貫徹落實舉措。會議強調,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特别是防止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務。要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部署,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要全力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因地制宜、分類施策,有計劃、分步驟開展工作。要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進一步發揮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滿足房地產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設。要配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指導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方式開展債務重組、置換。(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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