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據國資委網站消息,6月3日,國務院國資委黨委召開擴大會議。會議認為,要深入貫徹落實《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問責規定(試行)》,立足出資人定位,修改完善中央企業金融業務監管制度,突出嚴的基調,做到「長牙帶刺」、有棱有角;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以巡視整改為契機,持續督促企業針對風險問題逐項落實整改措施,切實守住風險底線;從嚴控制增量,各中央企業原則上不得新設、收購、新參股各類金融機構,對服務主業實業效果較小、風險外溢性較大的金融機構原則上不予參股和增持;做好風險防控,更多採用信息化手段,努力做到風險早識别、早預警、早暴露、早處置,對因違規或失職造成重大風險損失的進行追責問責,對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送相關紀檢監察機構查處。(財聯社)
更多精彩內容,請登陸
財華香港網 (https://www.finethk.com/)
現代電視 (http://www.fin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