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印發按病組和病種分值付費2.0版分組方案並深入推進相關工作的通知,用好特例單議機制。特例單議機制是DRG/DIP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保障復雜危重病例充分治療、支持新藥新技術合理應用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規範特例單議標準、申報程序、審核流程、結算辦法,發揮好特例單議作用,解除醫療機構收治復雜危重病人的後顧之憂,確保願接願治、能接能治。對因住院時間長、醫療費用高、新藥耗新技術使用、復雜危重症或多學科聯合診療等不適合按DRG/DIP 標準支付的病例醫療機構可自主申報特例單議,特例單議數量原則上為DRG出院總病例的5%或DIP出院總病例的5%以内。(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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