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證監會9月16日發佈,香港證監會與涉事各方達成和解,透過簡易程序解決在香港高等法院針對他們的法律程序。三名答辯人(吳國輝、廖天立及李敏滔)同意向康佰控股有限公司支付約1.92億元的賠償,以分發予該已除牌公司的獨立公眾股東。和解建議須經法院批准後方可作實。法院已定於2025年4月2日就各方的和解建議進行聆訊。如獲批准,這將成為已除牌公司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向獨立少數股東支付的歷來最高賠償額。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待法院批准後,該三名答辯人將向康佰支付約1.92億元的賠償。康佰同意以特別股息的方式向其股東分發全部賠償額。此外,合共持有24.4%康佰股份的兩名股東承諾交回其有權收取的特別股息,以重新分發給獨立公眾股東。如果法院批准和解方案,獨立公眾股東將收取每股0.066元,較康佰於暫停股份買賣前的最後收市價高2.75倍。
證監會行政總裁梁鳳儀女士表示:“這是此類和解的首例,使康佰少數股東能夠直接從不法分子支付的賠償金額受惠。我們一直竭力維持市場的公義秩序,為少數股東討回公道,並使違法者付出代價。”
法院已定於2025年4月2日進行聆訊,以聽取各方的和解建議及就事實陳述書作出的陳詞。有關法院裁決的最新消息,包括賠償及特別股息分發的裁決,將會適時發布。證監會提醒股東及投資大眾於買賣康佰的股份時應審慎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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