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據財聯社訊,今日國新辦發佈會上,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潘功勝表示,將創設新的貨幣政策工具支持股票市場穩定發展。創設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通過資產質押,從中央銀行獲取流動性,將大幅提升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同時,將創設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引導銀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支持回購、增持股票。
細分看,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即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使用債券、股票ETF、滬深300成分股等資產為抵押,從中央銀行換入國債、中央銀行票據等高流動性資產,將大幅提升機構的資金獲取能力和股票增持能力。互換便利首期操作規模5000億元,未來可視情況擴大規模,「如果做得好,可能有第二個5000億元,第三個5000億元」。通過這項工具所獲取的資金只能用於投資股票市場。
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工具,即引導銀行向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提供貸款,用於回購和增持上市公司股票,中央銀行向銀行發放再貸款,提供資金支持比例100%,在貸款利率1.75%,首期額度3000億元,未來可視運用情況擴大規模。這項政策適用於不同所有制的上市公司。
潘功勝強調,這是央行首次設立支持資本市場的結構性政策工具。接近央行人士對財聯社記者表示,上述創新工具,目的即「穩定股市、提振信心」。其解讀稱,美聯儲於2008年金融危機期間推出了定期證券借貸便利(TSLF),允許一級交易商使用流動性較差的證券為抵押,向美聯儲借入流動性較高的國債,便於在市場融資,起到了提振市場的效果,2020年疫情期間也再度啓用。
此前,我國人民銀行也是在2019年推出了央行票據互換(CBS)工具,允許一級交易商以銀行永續債從央行換入央票,改善了商業銀行永續債流動性,對幫助銀行發行永續債補充資本起到了較好的效果。
「互換便利不是直接給錢,不會擴大基礎貨幣規模」,市場專家對財聯社記者表示,現行《人民銀行法》規定,央行不得直接向非銀金融機構提供貸款,證券、基金、保險公司互換便利採用的是「以券換券」的方式,既提高了非銀行融資能力,又不是直接給非銀機構提供資金,不會投放基礎貨幣。
對於股票回購增持專項再貸款,接近央行人士表示,專項再貸款並非中央銀行直接或間接向企業發放貸款,是通過激勵相容機制,引導21家全國性銀行在自主決策、自擔風險的前提下,向符合條件的上市銀行和主要股東發放優惠利率貸款,用於回購和增持股票。有關部門對貸款用途核實去人後,人民銀行按照貸款本金的100%提供再貸款支持。
據悉,人民銀行將與證監會、金融監管總局等部門密切協作配合,共同做好支持上市公司和主要股東回購和增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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