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丹化科技公告,公司、李國方、孫朝輝、成國俊、蔣勇飛、丁偉東、周勁松、楊軍、談翔、胡浩方收到江蘇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經查,自2022年8月起,丹化科技原控股股東丹化集團向丹化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17筆借款共計3.315億元,構成關聯交易,但公司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未在2022年年度報告和2023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該關聯交易。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表示將以此為戒,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提高公司規範運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質量。(財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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