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0月18日,市場監管總局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嬰幼兒配方乳粉原輔料管理有關事宜的公告(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督促企業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切實保障嬰幼兒配方乳粉(以下簡稱嬰配乳粉)質量安全。
《徵求意見稿》要求嬰配乳粉生產企業持續完善原輔料採購驗收管理制度;採用幹法工藝生產的,原輔料除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外,微生物指標還應符合嬰配乳粉產品標準要求。對於使用基粉生產嬰配乳粉的,自公告發佈之日起兩年内應逐步使用具備嬰配乳粉生產資質企業生產的基粉。
《徵求意見稿》鼓勵使用牛乳或羊乳直接加工嬰配乳粉,考慮對嬰兒配方食品廣告及宣傳的要求,1歲以上幼兒配方乳粉標簽主版面產品名稱下可標注「牛乳加工」或者「羊乳加工」字樣等。《徵求意見稿》要求新申請注冊使用基粉的嬰配乳粉產品配方,其基粉應直接使用牛乳或者羊乳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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