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華社訊】12月18日,在今日的香港特區立法會會議上,就謝偉俊議員關於香港特區政府早前發行基礎建設零售債券(基建債)相關事宜的提問,香港特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書面答覆表示,在制定及落實整體債券發行計劃時已預留適當的彈性,可以根據市場情況等因素,靈活調整每批債券的發行安排及最終發行額。即使個別債券的最終發行額可能與目標發行額有所出入,亦不會影響政府落實債券發行計劃及整體財政規劃。
除了零售債券,政府亦在基礎建設債券計劃下發行機構債券。以今年十二月初以投標方式發行的基建機構債券為例,投標金額是發行額的約三至四點五倍,反映投資者肯定本地基建及債券市場發展,以及投資者對香港長遠發展的信心。
政府在二零二四至二五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推出財政整合計劃,透過控制政府開支增長、增加收入和發行債券處理財赤。發行基礎建設零售債券所得資金將撥入政府的基本工程儲備基金,用於基金下的基建項目,而不會用於支付政府經常開支。政府會堅守《基本法》第一百零七條量入為出的原則,力求收支平衡,以確保公共財政的可持續性。在制定新一年的《財政預算案》時,政府會檢視財政整合計劃的規模和力度。
政府發行基礎建設零售債券旨在為市民提供穩健、具穩定回報的投資選項,同時讓市民參與推動基建項目發展。儘管市場上有不同種類的投資選項,它們的性質(包括風險、回報、年期及幣種等)均可能有所不同,未必能夠直接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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